科技部函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有關我各大專校院及相關科研機構相關人員赴陸交流,應符合政府現行政策及相關法令規定」,請查照轉知。 2018-05-02 RulingDigital 主 旨: 函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有關我各大專校院及相關科研機構相關人員赴陸交流,應符合政府現行政策及相關法令規定」,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7年4月23日陸文字第1070200177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二、 行政院107年3月16日針對「中國大陸對臺31項措施」已作成政策指示,我國公私立科研機構及大學院校現職專任教師及相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參與中國大陸各項國家基金及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含「千人計畫」、「萬人計畫」等)。我國現職公私立專任教師,不得應聘赴中國大陸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