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2】[招標/徵求案] 重點一覽表 (校內登記時間至2019.10.01) (教育部)

2019/09/05[標/徵求案]重點一覽表
 
轉知教育部補助辦理「109年數位學伴計畫」,有意申請者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如附件)
惠請於20191001MAIL方式與研推中心楊宗勳先生(分機7115jayyang@tmu.edu.tw)登記,俾便辦理後續作業。
過去[招標/徵求案]歷史資料查詢:研究推動中心網頁(LINK)
 
 
2019/09/12[招標/徵求案] 重點一覽表
序號 公告機關 案名 網址 預算金額 (自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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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者
1 教育部 109年數位學伴計畫 108年09月12日臺教資(三)字第1080134566A號 詳申請須知 2019/10/01 2019/10/21  
 
 
 
 
 
  檔  號: 350 收發文號: 10813798
保存年限: 永久 收發日期: 1080912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81298629
*1081298629*
 
   教育部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
    傳  真: (02)2737-7043
    人: 蔡悰安
    聯絡電話: (02)7712-9061
       
 
     
者: 臺北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0912
       
 
  發文字號: 臺教資()字第1080134566A
       
 
  速  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 夥伴大學實施計畫
 
 
  旨: 檢送本部「109年數位學伴計畫」夥伴大學實施計畫(如附件),請擬申請學校於期限內備齊文件函報本部,請查照。
             
 
 
明:  
  一、 因應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數位機會中心學童學習需求(以下簡稱DOC),提供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鼓勵大專校院結合學校之行政、資訊、輔導及教學單位資源,強化教學端(大學生)與學習端(國民中小學/DOC學童)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內容深度與品質,辦理109年夥伴大學計畫之申請。
  二、 服務對象及時段
     ()服務對象:為各縣市符合e化發展程度較為緩慢之35級區域之國民中小學;或108年本部核定之DOC;或本計畫以公益媒合核定之有需求的學校(3~5級區),以39年級在學學童為主要對象。申請計畫服務學童數最低以55()名為原則,核定後由本部媒合各縣市申請之學童納入計畫。另非範圍內之服務對象,各申請學校可以附加價值納入本計畫,但經費由申請學校自籌。
     ()服務時段:以學童學期在校上課時間放學後的時間為主,共計20(上、下學期各10),每週2次,每次2堂課(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不可分梯次上課),每堂課以45分鐘,每次共計90分鐘,(同一天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30結束(實際上課時間需與本部核定媒合之國民中小學/DOC討論確認)
  三、 另為使課程更多元及豐富,鼓勵各校導入一對多模式多元課程(:程式語言、閱讀、科學、多元文化、課外學習等),增加小學伴學習興趣與動機及多元發展與視野。由夥伴學校針對媒合學習端,於各學期原十週課程內,規劃2180分鐘,每次90分鐘(上、下學期計4360)的一對多模式多元課程(如:原英語課程,可規劃介紹各國的新年等),並邀請校內專業教師或外聘講師,進行專業課程教學、學習端分組討論、成果分享和學習互動等課程安排。現執行學校有意願辦理者(新申請的夥伴大學不受理本項工作申請),請於報告書內第捌項,提報執行機制與課程規劃說明及編列經費。
  四、 109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0911日起至1091231日止,為期12個月(2學期)。本計畫經費以全額補助為主,申請之大專校院亦可自籌經費辦理。請有意願參與之大專校院個別申請,一校一計畫原則(計畫書50頁以內為限),於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81021日止(星期一,以郵戳為憑)完成線上申請並函送「109年數位學伴計畫」夥伴大學實施計畫書到部,經本部初審、複審媒合學習端之國民中小學/DOC,並簽奉核後通知。
  五、 109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含大學系統)
 
     
副本: 數位學伴計畫營運中心、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