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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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本部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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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部114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即日起公告於本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113)年10月30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各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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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部所屬機關(構)主辦計畫另行辦理公告者,收件截止日期及送件方式,依該機關(構)網頁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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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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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本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併請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