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計畫執行相關事宜
計畫有關之執行期間、經費分配、動支核銷、變更及延期等所有實質及程序之相關事宜,計畫主持人應各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研發成果歸屬
計畫之研發成果及智慧財產權,其申請專利、技術移轉、著作授權及權益分配比例,原則依兩校計畫主持人貢獻程度個案協商分配,如須申請專利,應個案簽署協議書。
◎備註:
執行本年度(108)計畫,未繳交結案論文之計畫主持人,其身份為臺北醫學大學之教職員工,於論文繳交期限到期後,不得申請校內各式計畫,但給予一年彈性時間,逾時仍未繳交者,則罰鍰該計畫金額之10%,自罰鍰起始日起2年內繳交論文者,歸還該筆款項,第5年後仍未繳交論文者,扣款不歸還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僅適用於臺北醫學大學之主持人)。
十二、聯絡窗口
本計畫申請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1.臺北醫學大學研發處-魏毓映小姐(02-2736-1661分機7192)
2.臺灣科技大學研發處-張郁珮小姐(02-2737-6297)
◎申請書下載:
108年度臺北醫學大學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相關辦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