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求】108年度臺北醫學大學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自107年10月8日至11月5日17:00前受理申請

  • 2018-10-08
  • 魏毓映

十、計畫執行相關事宜

計畫有關之執行期間、經費分配、動支核銷、變更及延期等所有實質及程序之相關事宜,計畫主持人應各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研發成果歸屬

計畫之研發成果及智慧財產權,其申請專利、技術移轉、著作授權及權益分配比例,原則依兩校計畫主持人貢獻程度個案協商分配,如須申請專利,應個案簽署協議書。

備註:

執行本年度(108)計畫,未繳交結案論文之計畫主持人,其身份為臺北醫學大學之教職員工,於論文繳交期限到期後,不得申請校內各式計畫,但給予一年彈性時間,逾時仍未繳交者,則罰鍰該計畫金額之10%,自罰鍰起始日起2年內繳交論文者,歸還該筆款項,第5年後仍未繳交論文者,扣款不歸還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僅適用於臺北醫學大學之主持人)

十二、聯絡窗口

本計畫申請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1.臺北醫學大學研發處-魏毓映小姐(02-2736-1661分機7192)

2.臺灣科技大學研發處-張郁珮小姐(02-2737-6297)

申請書下載:

108年度臺北醫學大學暨立臺灣科技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相關辦法下載:

臺北醫學大學暨國立臺灣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