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七點

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六點,主要係將獎勵金由每月新臺幣三萬六千元修正調增為四萬元,該項規定適用於109年度以後之申請案,即獎勵期間自109年8月1日以後生效者。
二、檢送「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獲獎人切結書及第六點、第七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