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

科技部公告:因應教育部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時程,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截止收件日期延後。校內學生申請確認已於110年2月8日截止,指導教授於1100222() 17完成「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之上傳並繳交送出,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2021/02/09公告)


科技部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校內於110年02月08日(一)中午前受理學生線上申請,並請指導教授110年02月17日(三) 中午前完成「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之上傳並繳交送出,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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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您對線上申請操作步驟進一步瞭解,特此舉辦計畫申請說明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日期:110年01月05日(二)12:00-13:00
地點: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綜合大樓前棟四樓誠樸廳
講題:科技部補助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線上申請操作說明會

說明會簡報已更新於下方,敬請自行下載參閱
 
 
科技部徵求辦法及申請說明:
(一)學生:
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申請時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醫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2.公私立專科學校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二)指導教授:
1.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
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學生及指導教授除應符合第一項資格外,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四、申請機構應依本部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期間自每年七月一日起至次年二月底止,計八個月。
六、研究計畫範圍為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該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七、學生及指導教授應至本部網站線上製作下列文件後,將申請案送至申請機構,經申請機構審核通過後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函送本部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經限期補正逾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受理:
(一)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
(二)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
(三)指導教授個人資料表(含近五年著作目錄)。
(四)學生歷年成績證明正本掃描檔(含最新學期成績)。

 
◎再次提醒,請勿節錄、摘錄教師之計畫書內容,以免違反學術倫理的抄襲行為,老師也將負連帶責任。
 
1.依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相關申請人務必先詳閱各項規定。
 
2.檢附「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科技部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含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及「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各1份。
 
3.本案聯絡人:校內連絡人研發處王羽華小姐(yuhua.w@tmu.edu.tw 分機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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