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度科技部研究獎勵(延攬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與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自即日起至5月18日(一)止受理申請,歡迎全校專任教師及專任研究人員踴躍申請。
說明:1.符合獎勵特殊優秀人才以及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者,建議兩者皆提出申請,以保障權益。
2.獎勵特殊優秀人才、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教育部玉山計畫」申請並獲教育部補助,或獲「臺北醫學大學特聘教授」支領獎勵金者及「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者,上述之彈性薪資僅能擇一領取。
獎勵特殊優秀人才:
說明:
一、 依據「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以下簡稱科技部要點,如附件1)」以及「臺北醫學大學延攬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支給辦法(如附件2)」辦理。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5月18日(一)下午5點止。
三、 申請人資格(依科技部要點規定):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且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曾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
(一)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之計畫主持人(附件連結),且經本校審核機制認定為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傑出者(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及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
(二)如為本校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八月一日後聘任之人員,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不得為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 (構)延攬之人員。
四、 本年度(109)科技部獎勵金核發期間為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受獎之教學研究人員須在110年4月前繳交受獎期間之績效報告。
五、 申請人需上線填寫「獎勵人員傑出研究表現說明及申請機構推薦理由」、「臺北醫學大學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表」,相關論文資料於期限前上傳並送出申請,網址:http://rdsys.tmu.edu.tw/rpi/。
六、 凡符合「臺北醫學大學延攬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支給辦法」申請資格者,需先申請本項補助後始得申請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本項補助與特聘教授、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延攬特殊優秀人才、玉山計畫五者獎勵僅能擇一領取。
附件:
延攬特殊優秀人才:
說明:
一、 依據「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以下簡稱科技部要點,如附件1)」以及「臺北醫學大學延攬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支給辦法(如附件2)」辦理。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5月18日(一)下午5點止。
三、 申請人資格(依科技部要點規定):
(一)新聘任三年內且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但此類獎勵對象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非曾任或非現任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2.於申請機構正式納編前五年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四、 本年度(109)科技部獎勵金核發期間為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受獎之教學研究人員須在110年4月前繳交受獎期間之績效報告。
五、申請人需檢附臺北醫學大學「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延攬特殊優秀人才」申請書(附件3)、聘書影本、相關論文資料(該論文註明「題目、作者序及所屬單位」部分之影印本)、及2018年JCR排名證明於期限前擲交紙本乙份至研發處並寄送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提出申請。
六、 凡符合「臺北醫學大學延攬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支給辦法」申請資格者,需先申請本項補助後始得申請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本項補助與特聘教授、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玉山計畫五者獎勵僅能擇一領取。
附件:
3. 臺北醫學大學「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延攬特殊優秀人才」申請書
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
說 明:
一、 依「臺北醫學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實施細則」(如附件1)辦理。
二、 採全面線上申請,刊登雜誌分類排名以2018年版本之SCI及SSCI資料為準。敬請至教師研究指標系統-彈性薪資申請(http://rdsys.tmu.edu.tw/rpi/)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論文抽印本或專利證書PDF檔。
三、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5月18日(一)下午5點止。
四、 申請人資格:
(一)本校專任教師(結盟醫院合聘教師除外)及專任研究人員。
(二)獎勵期間內有離職、留職停薪、借調至他單位任職或不予聘任等情形者,不予以獎勵。
五、 教師自校外其他單位轉入,其校外資歷及研究成果可併入計算。填表說明請參閱附件2。
六、 本學年度教師及研究人員研究類彈性薪資之獎勵期間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