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說明:
為激勵本校跨領域之原創性轉譯醫學研究,結合臨床、基礎、流行病學、大數據及人工智慧等領域,利用校級核心研究設施,以推動本校對外有競爭力的特色研究團隊、提高學術及臨床研究能量為目標,特辦理「臺北醫學大學轉譯創新研究計畫」徵求。
計畫徵求重點:
- 本計畫著重創新轉譯研究及研發成果的產學應用性。
- 重點徵求癌症轉譯、神經醫學、胸腔醫學、人工智慧醫療及其他創新研究領域。計畫如有使用RNA theranostics, Organoid、 Organ-on-chips或進行腎臟研究經審查推薦者,計畫將優先鼓勵。
- 人工智慧醫療領域請包含「市場分析及落地規劃(如醫療場域運用等)」內容並將列為計畫審查重點。
計畫徵求類型:112成果報告內容以5頁為限;113計畫書以25頁為限
112年計畫執行期程,列為先導型計畫,先不列入執行年份計算。
【延續案】112成果報告(含預期成果之達成情形)暨113計畫書
【新 案】撰寫113計畫書
一、單一整合型計畫:
- 每一整合型計畫應至少3個子計畫為原則。計畫總主持人需同時主持 1 件子計畫並負責整合型研究計畫之整體規劃、協調、研究進度及成果之掌握。總主持人須負責團隊研究計畫之規劃、協調、研究進度及成果之掌握。計畫經費皆由總計畫主持人集中管理、分配及運用。
- 一位主持人以一件子計畫為限。
- 團隊組成要素:為提升年輕研究學者學術研究能力,每件整合型計畫如含至少一位45歲(含)以下(以計畫申請截止日為準)之研究學者擔任子計畫主持人,將另行認列加分。
- 構想書除了計畫內容外,還需包括:1強調創新轉譯及精準健康價值、2培養年輕研究者、3實質國際連結合作/共同發表論文、4產品應用及衍生新創導向、5運用本校重點核心研究設施、平台及臨床數據(data bank)。
二、個別型計畫(限人工智慧醫療及其他創新領域,若主持人無法以整合型計畫提出,亦可提出個別型計畫,但以核定單一整合型計畫為優先。)
- 申請資格及經費補助項目:
- 計畫申請人資格:本校專任教師或專任助理研究員以上資格之人員。
- 經費使用項目:
- 癌症轉譯:僅限於業務費(實驗耗材、儀器使用費、臨時工資等)。
- 神經醫學、胸腔醫學、人工智慧醫療、其他創新、生醫科技領域:可編列人事費(專任、兼任研究助理)及業務費(實驗耗材、儀器使用費、臨時工資等)。
- 計畫補助:每件單一整合型計畫至多核定250萬元。以單一預算編號執行,以2年期為原則,經費補助由評審小組核定之,每年進行年度考評,通過後始核發下一年經費。視預算調整補助期程。
申請方式及期限:分書面(計畫書)及口頭簡報兩階段
- 計畫書:收件截止期限為113年1月10日(三)止,請依公告格式提出申請,並寄送電子檔至研發處,逾期不予受理。
- 口頭簡報:計畫書經審查通過者,將另通知主持人進行口頭簡報,主持人應於規定期限前提交口頭報告簡報檔(電子檔)。
- 修正計畫書:口頭簡報通過獲推薦後始撰寫修正計畫書及編列經費。
- 由研發處推薦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陳請校方同意後進行審議。
- 本計畫申請書內容請遵循國科會學術倫理規範、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學術倫理規範辦理。
計畫報告及績效考評
- 進度報告:由各中心及研發處不定期追蹤研究進度。
- 年度考評報告:每年年底進行年度考評報告書面審查及辦理簡報會議。報告內容請包含
(1)本年度之計畫執行進度、初步研究成果及具體績效(含質量化)等。
(2)新年度之計畫延續執行重點及預期績效達成目標說明等。若獲第二年延續型計畫者,需於規定期限前繳交修正計畫書(第一年計畫執行成果經委員建議需修正計畫內容方向者),始得核撥經費。
上開報告合併成1份PDF檔,請逕送計畫承辦人。
- 總成果報告繳交:執行期滿後依規定繳交總成果報告,並應持續對外爭取政府大型計畫或國家型計畫補助。
結案規定:
通則:
- 計畫主持人須擔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並以本校名義發表,論文需為Original full article。
- 論文請加註補助計畫名稱及校內計畫編號。
- 補助計畫名稱:This work was financially supported of the Higher Education Sprout Project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MOE) in Taiwan.
- 獲刊登之研究成果論文,應繳交發表之論文 PDF檔案予研發處存查。
- 未依規定結案者,該團隊計畫主持人不得再提出本項補助申請(以2年為限)。
計畫類型 | 結案論文 | 外部單位計畫申請或執行 |
先導型 | 一篇論文 | |
個別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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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整合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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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承辦人:研究發展處 黃淑敏小姐,聯絡電話:02-27361661轉7113,電子郵件:shu7112360@tmu.edu.tw
計畫期程規劃:
內容 | 日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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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撰寫 | 112/12 | 計畫徵求公告。 |
計畫書提交 | 113/1/10(三) | 內容包括:題目、研究內容概要及預期達成之目標、參與研究人員、經費概算等。 |
書面審查 | 113/1 | 通知計畫書通過者進行口頭簡報。 |
口頭報告審查 | 113/2 | 1.主持人口頭簡報。 2.辦理評審小組會議審議後推薦。 |
修正計畫書撰寫 | 113/2 | 通知獲推薦團隊撰寫修正計畫書。 |
計畫書提交 | 113/3 | 繳交修正計畫書後方可建立預算,延後提供計畫書則延後開立預算 |
計畫核定 | 113/3 |
研究發展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