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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胞恢復室

使用人員資格:
一、開放對象:一校三院教職員、學生、研究助理、博士後研究員。校外人士不開放。
二、僅供因使用共同儀器中心儀器延伸之細胞培養需求者申請借用。
三、使用人員須接受生物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取得認證書。
四、需完整填寫申請書內相關資訊,經共同儀器中心審核後,始核發使用權限。使用權限每個月會依據儀器之使用狀態進行審視,共同儀器中心將於權限取消前7日以E-mail告知。
五、因空間與預約時段有限,同時段同實驗室僅開放兩位人員申請使用。

預約規定:
一、使用日前1-10天開放預約,請至儀器預約系統預約,預約時段以半小時為單位,單日預約最多2小時。如需長時間使用,請另洽管理員。
二、不可延遲使用時間或佔用他人時段,預約時間逾時半小時不到者,則放棄該時段使用權。
三、預約後若因故未使用,最遲應於該時段前取消使用。若連續三次預約未使用,將暫停1個月使用權。
四、嚴禁使用他人帳號預約,門禁卡僅限預約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儀器操作及注意事項

  • 一、細胞恢復室
  1. 進入前,請注意門上是否有置殺菌燈開啟之標示,如有,請先關閉UV燈,並移除標示後,再行進入。
  2. 入細胞恢復室需將室外鞋放置於門外,如有個人需求需使用室內拖鞋,請自行攜帶使用,並操作結束後帶走,勿置放於共同儀器中心內。
  • 二、無菌操作台:
  1. 使用前請先開啟抽氣,並於操作前以 75%酒精噴灑桌面並擦拭乾淨。
  2. 操作台內皆使用無菌容器,非無菌用品請勿攜入。
  3. 用畢後請將桌面所有物品攜出,以 75%酒精噴灑擦拭乾淨後開啟殺菌燈。
  4. 抽風裝置開關,請維持在「I」的狀態。
  • 三、培養箱:
  1. 開啟培養箱前請以酒精噴灑雙手消毒。
  2. 非必要時請勿反覆及長時間開啟培養箱。
  3. 若有細胞汙染之情形,得視情況銷毀該層或該培養箱之所有細胞,以維護培養環境。
  4. 如有培養基溢灑之情況發生,請以酒精與擦手紙立即清潔,並告知管理人員。
  • 四、螢光顯微鏡:
  1. 開關機前,請確認白光之亮度控制器位於亮度最低之位置
  2. 如培養液不慎滴落於物鏡上,須儘快以拭鏡紙(非Kimwipes)沾純酒精輕輕擦拭乾淨。
  3. 關閉時請降低載物台至最低處。
  4. 若有觀看螢光,請將濾鏡轉回至空白濾鏡組處。
  5. 如有拍照需求,請自行準備筆記型電腦並安裝相關軟體進行操作。
  • 五、低溫離心機:
  1. 請將等重之離心管對稱放入轉子。
  2. 如使用固定角轉子,請將轉子之蓋子蓋上。
  3. 如使用低溫離心,請於使用完畢後維持上蓋開啟並擦除水滴。
申請表格
細胞恢復室申請書

管理人員

賴怡卉 技術員,共同儀器中心 TEL:27361661轉2632